9000万损失!事故真相公布10起危化品运输事故案例
2024年8月9日,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M”轮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2号泊位作业过程中,装载在1号货舱舱面右舷的集装箱(储存有危险货物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临近部分集装箱及船体受损。
近日,中国海事局公布了《浙江宁波“8·9”“M”轮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该爆炸系危险货物高温天气条件下储存失当,由自分解导致热失控引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值班水手发现涉事集装箱轻微冒白烟,箱门下方有透明偏微黄液体泄漏,伴有白色烟雾冒出,并听到“嘶嘶”的响声。
涉事集装箱爆炸燃烧,造成该集装箱及周边3个集装箱解体;2个集装箱坠落在码头和滩涂;4个集装箱落海。部分相邻集装箱起火燃烧。
本起火灾爆炸事故中涉事托运人、承运人在高温天气条件下选择使用不插电冷藏箱运输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TBPB),受不插电冷藏箱保温、气密性影响,TBPB 自分解反应产生的热量在箱内聚集,导致箱内货物温度加剧升高,造成货物加速自分解反应,直至发生热失控,是导致本次火灾爆炸的关键因素。
承运人和托运人在商定、选择、审核该票TBPB运输方案时,未能以足够的谨慎结合当时的高温天气、货物自分解反应放热特性及不插电冷藏集装箱保温隔热、气密特点等风险因素,对装箱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研判不充分。承运人和托运人在高温天气下选择使用不插电冷藏集装箱装运TBPB,造成货物自分解反应产生的热量在箱内聚集,箱内货物温度加剧升高,造成货物自分解反应加速,直至发生热失控,是发生本次火灾爆炸事故的关键因素。调查组认定,承运人和托运人对事故发生均负有责任。
危险化学品中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普遍较大,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受热后体积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加,使容器内部压力增大。
若超过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破裂。液体膨胀超过其容量就会外溢,若是气体膨胀就有爆炸的危险。
温度越高,易燃液体蒸发越快,液面上蒸气浓度就越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灾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许多危险化学品受热后容易分解,释放出氧气甚至氧原子,使其他物质氧化,同时释放大量的热。
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又会加快氧化速度,产生更多的热量,促使温度继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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